村长和村支书是一块赶过来的,这么大的动静,他们两个人想不知道都难,可是事情没闹大之前,他们两个谁出面都不好断这官司,有句话不是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吗?邻里邻居的官司最难讲清楚,还不如等他们自己掰扯出一套方案来的快。
村支书戴着厚重的眼镜片,头上的头发稀松两根,看着瘦骨嶙峋的,可是却精神奕奕,“爱国,你是怎么想的?”
“杜叔,我……我听我媳妇的。”孔银花在的旁边眼神警告着自己丈夫,沈爱国硬着头皮说。
杜书记听他这么说,也不知道说些什么好,耳趴子软不说,还当不了一点家里的主,孩子就算到他家去了,也不让人放心。
村长向来不喜欢管这些事情,虽是家长里短,鸡毛蒜皮的小事,可是管不好就容易做坏人,这种事情他向来不插嘴,只等着村支书做裁断,他在一旁扮演个隐形人就行。
“那建国呢?建国你怎么说?”
“叔,南喜给我们家养吧!我们不贪孩子的钱,家里只要有口饭吃就饿不着她,二哥的抚恤金到时候等她长大了就给她,我们一分钱都不会拿。”
沈建国这事没有和自家媳妇商量,也明白媳妇可能会生气,可是他也不能把南喜往火坑里推,这孩子送到老大家接回来容易,可孩子的钱到时候保准拿不回来了,是自己二哥用命换回来的钱。
杜书记也没有想到沈建国会这样说,这孩子看着一股莽劲,不像是能带好孩子的人,不过他媳妇是十里八村有名能干的人,他是知道的。
“现在谁家都不容易,可这孩子也不容易,她爸爸是个大英雄,咱们不能让英雄寒心,要是你们两家谁愿意养这孩子,村里面每个月给一块钱的生活费,孩子父亲的抚恤金,这钱只能给孩子,就以孩子的名字存着,这钱谁都不能惦记。”村支书本来想着这钱让大人拿着,等以后孩子大了就给孩子,可富贵迷人眼,人最经不起诱惑。
“孩子小的时候一块钱够,那她长大要上学,生病了,这一块钱怎么够?书记这钱还有的涨吗?”
孔银花没有想到村支书会这样决定,虽然说一块钱也不少了,但是光管她顿饭还行,这么小的孩子正是费心思的时候,一个月一块钱,这不是净干些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吗?
“村里面只能给这么多,这也是我和村长商量之后的决定,大家伙没意见吧?”村支书这话就属于先斩后奏,先说孩子的父亲是个大英雄,村里面要给孩子生活费,现在才反过来问大家伙的意见,要是大家不同意,不就是成了不懂感恩的白眼狼了吗?
“同意同意,咱们能为英雄做点事,怎么能不同意呢!”旁边的妇女主任笑着接话,这可是事关思想觉悟的大事情,作为先进思想的代表,她肯定要第一个响应。
周围的人陆陆续续应和了起来,即便有不同意的人看到现在这副场景,也懂得闭上嘴巴,不要做讨人嫌的那个。
“可……这,我……。”孔银花语无伦次的说着,不清楚自己怎么表达才能隐晦一点,毕竟刚刚一口一句讨要孩子的人是她,现在反悔的人也是她,这不是丢人现眼吗?
“沈家大媳妇,你有什么意见吗?”村支书火眼金睛,孔银花这点道行在他眼里面根本就不够看。
“我是说,我看南喜这些天在老六家也算养的不错,这孩子比在我家养的精细,我也放心了不少,不能因为我惦记孩子就让孩子去我家受苦,还是让老六家养着吧!”孔银花艰难的给自己找了个台阶下,说完还故作伤心的跑走了,其实就是不想看周围人对自己指指点点。
就这样沈南喜一直在沈父家养着,直到结婚。
说实话她小的时候不懂事,很讨厌自己这个姐姐,认为沈南喜抢了属于她的东西,因为她自己才成了家里的老二,新衣服新鞋子轮不到她,而她都是捡沈南喜穿剩下的。
第11章
她还经常因为这些事愤愤不平,可是现在她懂了,她们之间虽然不是一母同胞,可是在过去二十多年的日子里,她们互相照顾彼此,早已成为了血浓于水的亲人。
沈南喜帮这个家度过了最艰难的时刻,她记得小的时候家里闹灾荒,连树皮都吃不到,是沈南喜拿着自己父亲的抚恤金去换粮。
才十岁出头的小女孩,偷偷拿着钱跑到城里面换粮食。
也不知道她怎么这么胆大,回来被沈父狠狠的打了一顿,可是她就是硬着头皮一句认错的话也不说。
甚至沈父后来能当上村支书,上面或多或少也看在她二伯的关系上。
想到这些,她的心一阵酸楚,为过去自己对这个姐姐的冷眼感到自责。
“今天上午我回家送菜听娘说你生了,我就赶紧赶过来了,孩子呢?快让我看看。”沈南喜从开始说话就叫沈父沈母爹娘,这些年也一直这么叫着。
沈南喜不如沈南乔命好,她嫁到隔壁村的一个木匠家,木匠家还有一个瞎眼老母,沈南喜生了一儿一女,这些年她上有老下有小的照顾着,还不到30岁的年龄人看起来却苍老不少。
“刚睡着,在床上呢,怎么没带着平平和安安一起过来?”平平和安安是沈南喜生的一对双胞胎,今年都三岁多一点。
“他们俩还小,路上带着不方便,快让我瞧瞧孩子。”结果刚到卧室就感受到一阵凉意。
“这屋里怎么这么凉快,怎么回事?”沈南喜好奇的打量一周,发现了在门口放着的大冰块,接着感叹了句:“这是远洲给准备的吧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