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个人只是他的老师,一个没几个月就要分别的老师。
此后,他回a市在痛苦与烦闷中挣扎,而这个人则继续在朗朗读书声中温润、儒雅、惬意的生活。
凭什么……
方恪的手指用力扣住车窗下的车门内饰板,拼尽全力克制着那些不该存在的念头。
——想毁灭这个人岁月静好的生活,想把这个普通人拉进满是恶意的诡异游戏,想用权势逼迫他跟自己回a市,逼这只拿粉笔的手拿起项圈,套住一个失控灵魂的脖子。
然后,他会安静下来,心不再躁动,他会慢慢变好,变得正常——在那个人的耐心牵引之下。
但,他不能。至少现在,还没到那种程度。
只是一时的冲动罢了,他可以压下去的,如果现在抽一支烟的话。
前面是红灯,车平稳停下,他在裤子口袋里摸烟,手却忽然被按住。
沈辞年拉开方恪面前的手套箱,拿出里面的一盒口香糖。
“伸手,我不喜欢车内有烟味。”
方恪怔怔地摊开手心,接住倒出来的那粒口香糖。
他僵硬地塞进口中,完成任务似的嚼了几下。
是橙子味的,很酸,但也足够甜。
方恪忽然觉得,嚼嚼也不错,一样能转移他的注意力。
他留心了口香糖的牌子,是超市里就能买到的那种。
沈辞年开进方恪家所在的小巷,停车,目送方恪上楼。
他按下车窗,看了一眼方恪家的窗户,直到里面有灯亮起,才关窗、启动车子,倒车,绕路回家。
一路绿灯,回家倒是很快,他在玄关处换了鞋,走到书房打开电脑。
编辑完ppt、码完教案将其打印出来装进文件袋,沈辞年无事可做,打开了蚌的死目会员网站。
点开私信,给约他的人发去一条信息:周六下午三点,酒馆先见一面。
那人久久没有回复。
沈辞年等了一会,没有回复,看了眼时间已经十点半,便关上电脑,洗漱睡觉。
深夜,两点半,方恪没在家里,而是在街上溜达。
走到附近一家二十四小时便利店,买了同牌子、橙子味的口香糖。
然后去大排档吃烧烤,喝啤酒,啤酒一件又一件搬上来,很快又搬下去。
喝不醉,啤酒的度数太低了,但有点微醺,这种状态最适宜。
心情似乎好了一点,方恪攥紧手心里的口香糖盒子,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不把它放进口袋,然后一只手撸串一只手拿啤酒瓶。
可能,是怕它丢了吧,毕竟也不便宜,七块钱。
七块钱,真的不便宜,毕竟它只是个口香糖。
方恪点了一大桌子菜,却吃不了多少,结账的时候快两千,实际进肚子加上啤酒价格的还没有五百。
无所谓,反正他的钱根本花不完。
方恪吃完烧烤,散步回家。
他的摩托在酒馆门口,所以今天他罕见的没办法晚上炸街扰民。
他走上三楼,感应灯坏了,就摸黑上去,掏出钥匙,进了家门。
懒得换拖鞋,就这么穿着运动鞋进去。
靠在沙发扶手上的一瞬间,他下意识想点一支烟,手心里微微染上汗渍的口香糖盒子却存在感明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