烟的味道其实并不好,但方恪享受的是烟雾过肺的那一瞬间,微微窒息脑神经短暂麻痹,仿佛即将脑死亡般的快感。
换而言之,他,其实有那么一点想死。
不,他没有想死,活着的确没有意思,但死亡大概更加没有好处,新人期在副本里求生时,即将接近死亡的那一刻方恪其实也是有过如潮水般涌来的恐惧的。
恐惧消退过后,随之而来的却是更庞大的快感,兴奋的感觉刺激着头皮,让他可以暂时遗忘过去所有不愉快。
他明白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。
介于死和不死之间,将死不死的那种极限阈值。
但他自己未必掌控得好度,真死了就得不偿失了。
方恪深深吸了一口烟雾,循环一圈后再缓缓吐出来,眼眸低垂着,回想起曾经。
最初刚刚逃到这座小县城的时候,他其实并没有考虑过诡异游戏,他更想在现实中追求这种体验。
游戏只是游戏,只能安慰他的精神,安慰不到他腐朽的肉身。
精神高度兴奋着,肉–体却仿佛彻底死亡一样躺尸。这一切都只会让他在出副本后感到更加空虚和厌倦。
他不是没试过现实,他曾在大街上随便找了个男人,甩给对方五十万,要求对方掐自己的脖子但不能真的把他掐死。
对方很不解,但为了钱,还是决定满足他。
本来一切说的好好的,他却在对方的手即将触碰到他的一瞬间陡然升起一股莫大的敌意,心底无比抗拒的同时,还掺着莫名而来的寒意。
仿佛正被谁的眼眸注视着,寒森森的目光警告着他,最好别让自己被不相干的旁人碰到这里。
就好像他的脖子是有主的,而且主人不是他,是另外的什么人。
但其实没有。根本没有这么一回事,是他自己的心理作用,诚然他自己也不知道这是什么心理,自己的脖子竟然不属于自己?
那属于谁?谁配?
方恪冷冷笑了一声,含满嘲讽的意思。
神吗。
呵,哪怕是神,他不喜欢的时候,神又算什么东西?
照样一拳头挥过去,让其错愕地跌下神座。
风有些大,冷空气包裹着他,让他鼻孔干燥的同时思绪烦杂。
他推开门,进了有地暖的酒馆。
叮铛——
铜铃仿佛已经响了几百年,沉厚的声音雄浑庄严,刺激着从它下面经过的客人的耳膜,能醒神。
这只铃铛是方恪在地摊上买的,没有什么理由,就是觉得它的声音听起来很不一样。
能发出古寺钟声的铃铛可不多见。
方恪来死目并不是要去地窖的,周三晚上被人截胡的事让他很不爽,他不想出现在那个此刻让他格外厌烦的地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