次日。
警队的公共关系科开始报导。
《前日,在西九龙犯下抢劫,杀人,杀警察的匪徒,已於昨日在中区犯案过程中被击毙。》
《我警队英勇警员,面对歹徒,临危不惧,两天共击毙八名持枪匪徒。》
一石激起千层浪。
全体港岛人民与警察都沸腾了。
谁能想到,刚毕业的军装警察,居然如此勇猛,两天击毙八名匪徒。
点三八对抗ak,还取得了压倒性的优势。
警队的形象,成功被公共关系科给挽救回来。
大部分港岛市民决定再相信警队,说不定投降的警察,那只是极少数之一。
雷蒙很早就来到办公区,截住了准备巡逻的李耀辉。
想起李耀辉的功劳,雷蒙毫不吝嗇的夸奖道:“李警员,我为你的英勇无畏感到开心,希望你再接再厉,维护港岛的荣耀。”
他太喜欢李耀辉了,再这样努力下去,用不了多久,说不定他也能升职加薪。
“是,长官。”
李耀辉熟练的抬手敬礼,没有丝毫的自豪,仿佛理所当然。
等到李耀辉与陈家驹去巡逻后,重案组的警员沸腾了。
“这个李耀辉也太猛了吧,手枪对战ak,击毙八名匪徒,有谁知道他的一手情报?”
“已经调查过了,今年黄竹坑警校最优秀的学员,枪法,体能,各项训练都是第一。”
“难怪这么厉害,估计用不了多久,李耀辉就能度过军装期,说不定还会调入重案组。”
面对重案组的议论,李耀辉和陈家驹再次进行了巡逻。
不过今天,似乎好运用尽,或者匪徒被李耀辉杀怕了,並没有遇到持枪匪徒。
……
接下来一个月里。
李耀辉依旧在军装巡逻组,遭遇过多次抢劫案。
从毕业以来,总共击毙匪徒二十名,缴获枪枝弹药二十多把,可谓是收穫颇丰。
並且每次,李耀辉都身先士卒,对任何匪徒几乎都是一枪毙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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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时间,李耀辉风光无二。
港岛市民几乎都认出李耀辉。
李耀辉也获得超级警察的称呼。
这天,李耀辉来到警署。